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挂钩
深圳发布共享单车 违法禁骑令
《工人日报》(2017年06月10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刘友婷)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广东深圳交警通过与在深各共享企业充分沟通协商,深化共享单车用户诚信机制运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以下称《联合声明》)。6月1日起,对相关违法行为人,深圳交警发布共享单车违法禁骑令。
据统计,1月1日至今,深圳市共发生涉及共享单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5起,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分别占全市涉及自行车事故数的20.83%、29.63和16.67%。1月1日至5月31日,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3898宗,其中包括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闯红灯、驾驶非机动车违规载人载物、逆行等行为。在5月22日至5月28日深圳交警开展的交通文明秩序“十大整治”第一周中,共查获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共计12300宗,其中涉共享单车5960宗,占48.46%。
《联合声明》规定,6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定期把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数据共享给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各共享单车企业在收到数据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相关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6月1日起,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1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两次的停用1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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