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中院梳理儿童被侵害案件发现,熟人作案比例高达75%,监护人监护不到位现象频发。相关人士呼吁——
为儿童构筑更完善的安全网
在“六一”儿童节前夕,重庆市三中院通报了三起儿童被性侵典型案例。根据该院的通报,仅2014年至2016年,全院共审结未成年人被性侵案20件,被害未成年人26人。其中未成年女童23人,被害人年龄最低仅6岁。
重庆某小学5年级学生小丹(11岁)放学后,被刚网聊3天的网友邀约到KTV唱歌,同行的还有一名20多岁的青年刘某。凌晨2时许,刘某将小丹带到重庆某宾馆入住。在房间内,刘某不顾小丹反抗,强行对小丹进行性侵。当日,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后,民警赶至宾馆,将还在宾馆睡觉的刘某抓获。近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年。
来自重庆江北区春天社工组织的老师小程告诉记者,曾有一个10岁的女孩在玩游戏时认识了一个“叔叔”,聊过几次天后,“叔叔”向其发来了隐私部位的图片,还有一个三年级的女孩被同一栋楼的邻居以糖果为诱饵,摸其臀部。但是,由于家长普遍对性侵认识不足,甚至有的谈之色变,往往会导致孩子一旦遭遇性侵,也不敢告诉家长。
为改善儿童性教育缺乏的现状,提高幼童防性侵意识和能力,重庆市儿童救助基金会于去年启动了“男生女生”儿童成长教育项目,该项目已走进全市8所学校,为13000余名儿童提供了增强预防性侵害的教育。
据悉,“男生女生”儿童教育成长项目课件是由重庆儿童教育方面的资深专家团队,融合理论与实践通过长达一年的时间开发设计的,且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本土防性侵害教育课件。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由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投入100余万元,培训了持证上岗的老师109名,在8所学校授课582课时。今年该项目还将继续在该市主城区和巫山、巫溪、奉节等三峡库区推进,让更多孩子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防性侵教育,最难把握的是尺度,家长还特别容易产生误解。”来自重庆兴民社工组织的老师王东立向记者坦言,她曾经走访了40多户家庭发现,“有的家长有抵触情绪,觉得我们做两性教育,会让孩子过早地接触到一些性知识,担心引发早恋等问题。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在实际授课中,很多知识都是点到即止,更重要的是教他们如何防范应对”。
重庆市三中院对近年来审结的未成年女童被性侵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该类案件呈现四个特征。
熟人作案比例高。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熟人作案占比达75%,包括父女、堂兄妹、亲戚、师徒、网友等,施害人利用与受害人独处、把受害人灌醉等机会作案。
同时,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一方面,未成年儿童经不住他人小恩小惠诱惑,另一方面,未成年女童在被性侵后,不及时用法律工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导致性侵后果被扩大。
加害人法律意识淡薄。有加害人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但认为自己与被害人为“恋人”关系或被害人未明确拒绝,其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并不违法,最终获刑。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监护人监护不到位现象频发。有的被害人父母离异、外出务工、忙于工作等,对家中未成年人管教较少, 对他们免费获得他人赠予的食物、零钱等警惕性较弱。
重庆市教育研究院初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康世刚指出,学校应该根据自身特色来设置课程。他建议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员子女较多的学校,可以适当增加在两性知识方面的课程。如果遭遇性侵,千万不能认为是自己做错了,应该及时告诉老师或家长,或拨打110等紧急求助电话。而家长则要勇敢举证揭露,并及时求助专业人员对孩子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孩子走出这一阴影。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市总工会志愿律师李建认为,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侵犯了幼童的人身权利,也会对其心理和今后的人生发展产生不良影响。“让儿童免受性侵害违法及犯罪行为的伤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把教育、立法、执法、全社会的监督工作都做好,一起为儿童构筑起更加完善的安全网。”李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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