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办园守住“底线标准”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现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于忠宁)为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5月16日,在教育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强调全覆盖,包括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也被纳入评估范围,督导评估的重点是薄弱幼儿园。据了解,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将未取得办园资质的幼儿园纳入督导评估范围。
近几年,我国学前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短短6年间,全国幼儿园总数从15万所提高到超过22万所,在园儿童从2977万人增加到4264万人,学前教育的毛入园率提高到75%。不过,与此同时,办园条件差、教师队伍不够稳定、教育活动存在小学化倾向、办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国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涉及幼儿的一些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亟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控和督促解决。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林仕梁认为,此次《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督促各地把握住办园行为和规范管理的“底线”,加强管理、依法治教,督促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
据了解,评估办园条件方面,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安全卫生方面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校车及使用等情况。
林仕梁指出,此次是面向所有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的督导评估,以3~5年为一个周期,在每个周期内,要求所有幼儿园(班、点)至少接受一次督导评估。
此外,教育部公布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共同印发的《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扩展普惠性资源,通过公办和民办“两条腿走路”,满足绝大多数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要达到8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