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将为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
盲文考生可延长一半考试时间
《工人日报》(2017年05月05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于忠宁)教育部、中国残联近日联合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明确教育考试机构应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其中使用盲文试卷的考生考试时长可以延长50%。
为了更好地为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供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教育部和中国残联对2015年发布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规定》为残疾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包括: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辅助器具或设备;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等。
新《规定》指出,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残疾考生可以优先进入考点、考场,并适当延长考试时间。具体为: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新《规定》明确,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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