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前没有举行听证会,也没有向社会征求意见
兰州网约车新政引发舆论“典型性关注”
“现在的网约车新政,对出租车是好事。多数网约车可能会因此被淘汰,但我担心的是会助长‘黑车’继续猖狂裸奔。”4月12日,《工人日报》记者在兰州采访,途中出租车司机周师傅的一席话直戳网约车新政“命门”。
当天,正是兰州网约车新政实施的重要时间节点。兰州市城运处、交通委将从这天开始在市政务大厅正式办理“网约车许可证”,接受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提交的各种申请。
此前,经过长时间的酝酿、讨论,《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于3月31日正式公布。在此后的10多天时间里,各种质疑不断。4月12日,兰州市城运处通过当地媒体公开回应被质疑的“五大问题”。
当天一早,当地各移动媒体频繁推送着城运处的回应内容。但遗憾的是,公开释疑似乎陷入越“释”越疑的尴尬……。
质疑声中的“网约车新政”
兰州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受到舆论多方面质疑。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争议最大的一点是,该新政在发布前,没有举行听证会,也没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违背了行政立法规则。
有评论认为,地方政府在出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不可少,不能“想当然”地按照政策制定者自己的意愿来制定。
同时,该细则也被指“门槛过高”。在总体规模上,新政提出,兰州市网约车的总体数量严格控制在3000辆左右。有市民质疑说,这明显是在管理“第二出租车”,不是在管网约车。
在车辆标准上,要求“轴距2700mm以上,计税价格14万元以上,初审车龄3年以内”等8个条件。这一标准高于国内一些特大城市的同类标准。
对于驾驶员,兰州要求必须本地户籍(或者1年以上居住证),驾龄3年以上,还要向乘客提供其姓名、照片、服务单位、手机号码等,也被指“立法无据”涉嫌侵犯隐私。
对此,有评论指出,对车辆的轴距、排气量等作出的规定,与国家鼓励小排量车辆的有关政策与时代要求不符。
回应事出有据
面对各界的质疑,兰州市城运处的回应集中在“五大问题”上——
关于公开听证,城运处表示,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请示上级部门,先后对《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总共进行了四次修改;
关于总量控制,将交由第三方的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测算出具体投放数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关于网约车标准,是交通部网约车沈阳片区11个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西安、兰州、贵阳、南宁、昆明)座谈会上达成的共识,旨在为市民提供高品质差异化出行服务;
关于价格,网约车应规定明码标价,计程计价方式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
关于网约车驾驶人,设定比较严格的准入条件,就是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乘客出行安全。
从上述回应来看,兰州城运处也是事出有据。其中的治理思路,与目前全国70多个城市发布的细则仅有“量”的增减,而无原则性的背离,只不过其没有召开任何形式的听证会,也没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才引发舆论的“典型性关注”。
“黑车”催生非法平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地市民心中弥漫着一种担忧:越治越滥的猖狂“黑车”,是否将继续与政府展开持久的“拉锯战”?
由于兰州市出租车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与总量控制,导致城市出租客运常年运力不足,从普遍的“打车难”最终演变为“黑车”的猖狂泛滥。兰州东岗立交桥、东部市场、火车站西出口、兰阿公路雷坛河口、小西湖等地都是当地著名的“黑车”猖獗路段。
从今年1月开始,兰州主城四区公安运管机构专门成立了“打非办”和三县一区运管所同步展开非法营运车辆整治行动,扩大整治面,确保整治效果,加强人流密集区域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力度。“黑车”猖狂营运的势头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收敛,但并未根本绝迹。
兰州西站是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巨型枢纽站,也是全国铁路十大区域性客运中心之一。但在兰州西站北广场上,“黑车”甚至形成了“集团化”经营的趋势,以5到6个微信群为中心,聚集了数千辆“黑出租”。群内甚至分工明确,有“信息员”通过各种途径获知执法人员在什么地方查车,就将信息通过微信、短信,发给各路“黑车”司机。由于被“黑车”垄断,宰客更是猖獗,正规出租车起步价10元,而“黑车”是一位20元,拼够3人才发车。
一方面,网约车的“高门槛”挡住了急于“从良”的“黑车”;另一方面,“黑车”滋生和依托的各类“黑平台”,将在不见阳光的“网络角落”里与管理者“巷战到底”。
“不要关了市场的一扇门,却被推倒一面墙;没有管好网约车却给‘黑车’腾出巨大的市场空间。”有法律专家提出,对共享经济进行立法规制,提供规范服务、防止侵犯消费者权益应是其根本目的。而在互联网经济和大数据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政府管理要从单方规制向多方合作规制模式转变,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才是对共享经济的善治。
(本报兰州4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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