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安全消费提示
企业应从源头防止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工人日报》(2017年04月05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杨召奎)为降低消费者用车风险,更安全地使用共享单车出行,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共享单车安全消费提示,要求共享单车服务商从源头上防止未满12周岁的儿童注册使用共享单车。
中消协表示,共享单车服务商应在用户注册阶段,做好身份认证,从源头上防止未满12周岁的儿童注册使用单车;在单车质量方面,在严把成品单车进货质量的同时,加大对单车的有效维护力度,保障投放市场单车的安全使用率,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使用障碍的共享单车,及时采取替换、维修、保养等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此外,中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共享单车露天停放,各个配件接受着日晒雨淋的考验,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前,应对单车刹车、轮胎、车把、座椅、踏板、车铃及车架等主要部件进行必要的检查,并综合单车使用人身高及骑乘习惯等因素,按照车辆特点规范地调整座椅高度,在确保单车状况良好、安全的前提下再上路骑行,以保障使用安全。同时,家长也不要纵容12周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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