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实施农村外出务工者技能提升工程
明确规定4种方式进行培训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30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马学礼)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扶贫办、财政厅等七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技能提升工程的通知》,结合扶贫攻坚和“春潮行动”等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技能。
《通知》明确规定,培训必须按照4种方式进行。
一是参加有组织的培训。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可参加由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的各类就业技能培训、精准脱贫能力培训或专项能力培训。
二是个人自行选择培训。对一些就业需求热、技术要求高、劳动者参与积极的工种,由外出务工人员根据经授权的培训机构发布的培训专业、培训等级等相关要求,自行缴费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将培训补贴直补个人,以满足其个性化的培训需求。
三是技工院校组织培训。针对农村家庭初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中、高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校的学生开展技能储备培训。
四是企业开展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由企业结合自身需求,自行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定岗、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据介绍,2017年至2020年,宁夏力争使每一名外出务工人员接受至少一次技能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预计将有12万名外出务工人员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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