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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3月30日 星期一

缓解农民工创业启动资金困难,累计发放贷款8.2亿元

广西帮万余名农民工圆了创业梦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30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曾寿梅)“现在餐馆生意逐步走上了正轨,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创业,多亏了政府出台的好政策。”一年多前,广西南宁市农民工周杨参加农民工技能大赛获得全区中式烹调师决赛一等奖,获奖后的他申请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启动资金,如今日子越过越红火了。最近一年多,广西像周杨这样通过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解决创业初期融资难题的农民工已达1万多名。

3月15日,《工人日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截至去年底,广西累计发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8.2亿元,帮助1万多人实现了创业梦想,促进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业工作。

据统计,2016年,全区农民工数量多达1231.8万人,本地农民工(本乡镇内)333.6万人。最近连续两年呈现农民工回流现象,每年有3%左右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大部分选择自主创业。农民工创业主要涉及种养殖、商贸服务、餐饮旅游、物流加工等行业,具有点多、面广、规模小的特点。

启动资金不足,常常是农民工创业的拦路虎。为了让返乡农民工享受创业政策福利,广西及时出台《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从2015年至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农民工创业,其中部分资金用于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自治区人社厅和财政厅及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制定并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把农民工和农民创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贷款额度1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至3年,改善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环境。

《办法》规定的贷款对象,为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民工;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只要是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或经“第一书记”推荐且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或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都可以填写申请表,经村“两委”(社区)等组织推荐,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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