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专项激励资金将实行竞争性分配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27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邹倜然)记者近日从浙江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浙江省设立了振兴实体经济等3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在2017年至2019年共安排162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这笔钱将通过实施竞争性分配,择优支持48个县(市、区)。并且,浙江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全程督查考核,未达标还要扣回。
据介绍,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面向浙江36个工业大县,从中择优选择18个县(市、区)。省财政给予每个地方每年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用于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另两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是以提升农村常住居民和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每年分别给予每个县(市、区)专项激励资金1.5亿元和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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