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成立消费纠纷调委会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20日 04版)
本报讯(特约记者朱润胜 通讯员武艺群)近日,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和区消费者协会联合组建的“海港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这也是秦皇岛市第一家化解消费领域纠纷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据了解,该调解委员会主要受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员队伍通过“专兼结合”的方式,由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选聘。发生消费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向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调委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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