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商曝光10大消费侵权案例
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位列其中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20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彭冰 通讯员雨航)近日,长春市工商局曝光10大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并加以点评,其中包括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利用微信误导消费者、网店虚假宣传等。
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某开发公司为促进其小区楼盘的销售,将广告宣传彩页以商函信件形式邮寄给小区周边各单位主要工作人员500件。 当事人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得到的个人信息,并向信息者本人邮寄商业性广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利用微信误导消费者。长春某医院为吸引患者前去就诊,自行制作了微信服务号的宣传内容,包括“中药无痛微针只需一次,不住院,不复发,恢复快,不误工作”“痔瘘裂,微针,只需一次”等不实内容,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已构成利用微信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
网店虚假宣传。陈某在其经营的网店页面中,为吸引买家,争取交易机会,自2015年11月起,虚构交易记录、物流凭证、产品宣传内容等,其中虚构信息包括“累计评论42条,交易成功125条,标注其为金牌卖家,某养殖场掌柜”等不实信息。当事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被曝光的还有医疗美容门诊部虚假宣传、健康咨询中心虚假宣传和冒用清真标识欺诈消费者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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