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优质高中50%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
呼和浩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率下降28.7%
本报讯 (记者李玉波)近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获悉,在实施“将优质高中50%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后,呼和浩特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率由2015年的40%下降至2016年的11.3%,下降幅度达到28.7%。
近年来,“择校热”一直高烧不退。一位教育界人士表示,其背后是教育公平的缺失。既然优质教育资源是稀缺的,且这种稀缺性在短期内无法改变,那么,创造条件占有优质教育资源就成了家长的必然选择。一方面家长们通过迁户口、拉关系等合法或非法的途径把自己的孩子送入重点中小学;另一方面为了争取优质生源,学校又通过各种“威逼利诱”的手段网罗优秀学生。
为破解这一难题,2015年,呼和浩特出台了中考分招政策。针对“小升初”时同意到派位学校、并连续就读3年的学生,呼和浩特8所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拿出其本校招生计划的50%,按比例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对具有分招资格的考生进行分招;享有分招资格的考生除了可以与统招考生共同网报志愿,还有一次机会进行报名。此外,呼和浩特还取消了以往优质高中的择校生。
呼和浩特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通过网上报名、网上录取、电脑派位及限定分招资格等途径,呼和浩特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率由2015年的40%下降至11.3%,不仅扩大了市区示范高中的招生规模,还促进了教育公平。
内蒙古社科院一位研究人员表示,参加“小升初”派位后,未去派位学校就读而择校去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等于直接丧失了3年后的中考的分招资格,这会让家长们慎重考虑是否让孩子择校。因此,中考分招政策是破解“择校热”难题的一把利剑,对缩小初中校际差距、遏制初中学校“掐尖”意义深远。
该研究人员还提出,加强优秀师资的轮岗交流,建立更科学的办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合理进行资源分配也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
据悉,呼和浩特今年将继续执行将优质高中50%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调动薄弱初中学校办学积极性,进一步解决“择校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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