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2016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
个别地区人均月补助标准不足百元
本报讯 (记者周有强)“人均月补助标准在200元以下的县占16%,有的甚至还不足100元,难以起到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作用。”近日,教育部办公厅通报2016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指出,该政策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仍有个别实施县未落实到位;补助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实施县的补助标准相对较低。
通报指出,2016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将新疆阿克苏地区列为连片特困地区,故连片特困地区县数由2015年699个增至708个。截至2016年底,共有684个县已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率为97%,比2015提高15%。
684个实施县中共有乡村学校8.3万所,乡村教师135.5万人,其中8.1万所学校的129.5万名教师享受补助,学校和乡村教师的覆盖率分别为98%和96%,比2015年分别提高2%和4%。2016年,各地人均月补助标准为284元,比2015年增加22元,提高8.3%。实施县中,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400元的占25%,200~400元的占59%,200元及以下的占16%。
通报指出,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政策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仍有个别实施县因财政预算原因,未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补助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实施县的补助标准相对较低,其中人均月补助标准在200元以下的县占16%,有的甚至还不足100元,难以起到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作用;
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省份对上报工作重视不够,6个省份未按时报送年度实施情况及工作计划等材料;7个省份在多次催促的情况下,依然未能按时完成数据报送;9个省份未按要求报告政策宣传和公开公示情况。
教育部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提高补助标准,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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