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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3月08日 星期一

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08日 07版)

本报讯 步入大数据时代,数据在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引发了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对此,日前来京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博控股董事长王利平提出了关于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议。

“可以说,未来几年,大数据应用将影响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王利平说,互取网+大数据作为现代化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下的产物,在个人信息方面,具有多元化、覆盖面积较广的特征,在这样情况下个人信息保护就成为重点关注的一项话题,其危险性也显得尤为凸出,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各方面的安全问题成为首要难题。据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时间,国内6.88亿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

“我国要想在大数据发展上走在世界前列,在大数据的安全保障方面也要抢跑,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构筑牢固的大数据安全‘防火墙’。”为此,王利平建议:首先,安全保障立法先行。对于恶意泄露、买卖客户信息用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完善法规;二是必须严控大数据拥有者。要求拥有大量个人数据的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及个人数据保护标准,并且明确信息安全责任人,也可设立首席隐私官,建立内控制度防范操作风险,建立内审制度,建立个人数据泄露的报告、处理、赔偿机制,自建或依靠第三方的能力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与防范机制;三是推动第三方的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监督工作。从目前执法监督来看,国内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监控个人数据的使用状况。王利平建议,推动第三方的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监督工作,发挥中立机构和市场的力量监督标准、规范、法规的执行。(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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