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03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 丛民)山东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等4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月下旬至5月下旬,在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通知强调,要依法推动企业、行业和区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强化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监督检查,对拒绝或者变相拒绝等阻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及时介入,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责任方整改落实,直至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拒不改正的,要及时予以曝光。
本报讯(记者 丛民)山东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等4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月下旬至5月下旬,在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通知强调,要依法推动企业、行业和区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强化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监督检查,对拒绝或者变相拒绝等阻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及时介入,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责任方整改落实,直至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拒不改正的,要及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