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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一

圈点新闻

□林 琳
《工人日报》(2016年12月29日 03版)

“依法抢劫”?

据湖北电视台报道,近日,湖北黄冈一位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以“样品调查”为由,拿走一家商店36瓶食用油。商店老板称:“你这是抢劫!”而执法人员语出惊人:“我是依法抢劫!”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处理。

“依法抢劫”,既是对法的亵渎,也是对自己工作的亵渎,更是对整个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的亵渎。这样的人是怎么混进执法队伍的?怕就怕,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只是没有亲自说出口而已。执法过程应该是什么样,执法者应该告知商家,不管如何,执法人员都不该用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回应质疑。

共同哀悼?

据《福州晚报》报道,近日,福建福州某小区的吴先生反映,小区某业主家里办丧事,却将灵棚搭设在小区大门口,居民出入全都被迫“穿堂”而过,引起许多业主不满。经协调,目前灵棚已被拆除。

见过办喜事把喜字贴在大门口让大家共沾喜气的,但把灵棚建在小区门口,让所有业主共沾哀悼气息还是头回见到。家中有人去世,悲伤和哀悼之心可以理解,问题是,在公共场所,任何人家的行为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地铁口、马路上的人更多,能把灵堂设那儿吗?

小题做大

据媒体报道,云南大理的翟某和黄某是相邻而居的好友,却因房屋滴水问题发生争吵,随着矛盾升级,两人分别将对方老父打伤。日前,云南大理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二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两个好友因为房屋滴水闹到法庭,父亲受伤、自己获刑,这事说出去都让人笑话。时下,不少“芝麻绿豆”大的事情都能闹上法庭,是懂得“依法治国”“诉诸法律”了吗?邻居也好、陌生人之间也罢,小题大做甚至引发冲突暴露出的其实是人们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的能力欠缺,甚至是修养和素质欠缺。

马路“自杀”

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江苏镇江一路口上演惊险一幕,一辆电动车驾驶员在路口闯红灯撞上前方轿车尾部后,人飞出,还没落地又被后面一辆车撞出10米开外。所幸虽全身多处受伤,但已脱离生命危险。

马路上电动车越来越多,不遵守交通规则后果相当可怕。坦白说,不是所有司机都是老司机,并不能完全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二把刀”碰上“傻哥们”,必然会出事儿。交通安全靠大家,谁也不能、不该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运气或者别人技术好、反应快等外部因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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