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
积极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延伸工作臂膀 拓展工作空间
2013年起,上海市总工会积极培育、孵化、引导、服务社会组织,目前初步形成“工会引导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职工群众受益”的社会组织培育模式。
科学谋划,积极孵化建立社会组织。以“自己建”为主,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会组建等方面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专业服务,搭建科学研究劳动关系、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新平台。主要发动区县总工会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组织,以服务职工、服务企业为宗旨,开展职工维权帮扶、职业发展、文体健康等专业化、多样化的服务,成为工会基层干部特别是“小三级”工会干部的重要来源地。
引领先行,推动社会组织良性运转。制定下发《上海市总工会对区县总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经费补贴办法》等制度,形成了“以人头核经费、以经费买服务、以项目拨经费”经费使用模式。建立社会工作者经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社会组织有钱办事。通过签订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合同来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社会组织中普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为其规范发展奠定专业基础。“打牢楔子”,推进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组建区级、街道社会组织联合工会和工会联合会,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培训,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例会制度,提升社会组织业务能力。
强化保障,助推社会组织健康成长。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社会化运作、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发展”为原则,建立健全工会社工的薪酬标准和职业发展体系。目前全市工会通过社会组织使用的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达735人。推动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提升实力、塑造品牌。如崇明县宝岛务工人员服务中心获得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4A级单位资质,浦东公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荣获2015年度全国“百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工会孵化培育的社会组织成为链接其他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枢纽。如浦东公惠中心2015年帮助30家基层工会与31家社会组织签订了52个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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