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工报速读
安徽
3万余钢煤职工已分流安置
截至目前,安徽省已分流安置30012名钢煤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8.74%,其中:煤炭行业分流安置超2.35万人,完成105.09%;钢铁行业6503人,完成81.02%。
该省通过建立分流职工实名制数据库,将摸排掌握的情况及时入库、动态更新。根据职工的年龄、技能水平、工作实际和个人态度等情况,进行科学分类,尊重职工意愿,因企制宜、因人而异,确定多渠道、多元化的安置路径。在目前已转岗分流职工中,约41%实行内部退养,36%在企业内部转岗就业,其余职工选择创业、转移就业等方式。
据了解,该省今年有分流安置任务的所有企业均制定了职工安置方案,完成率100%。安徽在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中安排3000万元专门用于落实职工安置政策。在该省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如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800元求职补贴、进行1次个性化职业指导、至少推荐3个就业岗位;为每位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失业人员落实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等,确保失业人员服务管理不断线。
(张紫赟 陈诺)
——摘自12月5日《安徽工人日报》
山西
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4方面费用
近日,笔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该省进一步严格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和使用,并明确规定,该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等4个项目的费用。
该省人社厅明确,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能用于支付以下项目: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和家用医疗器械等费用、为其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变相使用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套保骗保。
山西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迅速组织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对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明察暗访、全面排查。
(王斌)
——摘自12月6日《山西工人报》
四川
居民基本医保
最低补贴标准提高至420元
四川财政厅日前发布关于2016年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和关于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2016年,四川省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最低补贴标准由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2016年,该省财政厅累计下拨补助资金1363879.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125413.93万元,省财政238465.75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对该省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在当地参保的大学生)的缴费补贴。 2016年省财政厅累计下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054538.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955700万元,省财政98838.82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发放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和对参保缴费人员给予的缴费补贴。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资金采取“提前下达+据实结算”的办法,按年与市、县财政结算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
(杨诚波)
——摘自12月8日《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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