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工报速读
三部门联合发文规定
2016年企业年报“社保”必报
国家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2016年度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也就是说,明年企业在申报年报时,就要增加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实缴金额等和主营业务活动、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按照部署,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国已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三部门通知指出,从2016年度年报开始,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信息时,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事项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一是社保事项。二是统计事项。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摘自11月24日《河南工人日报》
陕西
多措并举确保去产能职工安置
11月18日,陕西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座谈会表示,年底前,陕西省将从五个方面发力,确保完成今年去产能职工安置任务。
会议决定,各市人社部门首先要主动作为,加强督导,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安置方案制定、债务处理和就业安置等工作。二是充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挖掘内部潜力,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更多运用市场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有序、积极稳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好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公益性岗位和社保补贴方面的政策,认真组织开展三类培训,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做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四是认真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和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五是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对接,落实好中央和省去产能专项奖补资金,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孙文超 陈哲)
——摘自11月21日《陕西工人报》
安徽
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安徽省人社厅与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0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自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1月2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为期两个半月,分宣传与自查、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范围覆盖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公路铁路、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程建设领域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情况;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等情况。同时,严厉查处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
——摘自11月21日《安徽工人日报》
河北
开展保障房分配管理满意度调查
日前,笔者从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为了掌握全省各地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群众对保障房工作的满意度,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于近期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障房分配和后期管理满意度调查。
此次调查涉及7个方面、23项问题,涵盖保障房分配和后期管理工作的各主要环节,通过选取入住一年半以上的保障对象,采取现场填写调查问卷或者电话答卷的方式开展。
此次调查的结果,将用于分析查找各地在保障房分配和后期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为下一步指导各地改进和规范工作提供依据。 (张莉慧)
——摘自11月24日《河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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