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20条措施为企业降成本
《工人日报》(2016年11月23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日前,福州市印发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该计划从企业融资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入手共计20条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明显下降,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按照行动计划,今后,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并推动更多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从以工作日为单位计算向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从多日办结向当日办结迈进。
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该市将引导金融机构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租赁成本。
在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上,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上市公司及信誉良好的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电费。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探索实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实行差别化出让地价,对符合政策支持的项目,修正下调出让起始价;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在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新要求的前提下,工业项目用地绿化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
此外,还将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稳岗补贴政策从2014年执行到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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