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状告四子女:
“要常回家看看!”
《工人日报》(2016年10月15日 06版)

就在重阳节前一周,四川彭州法院丹景山法庭在田坝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73岁的老母亲林秀芝诉称,因婆媳关系不和,2010年3月,她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庙里生活了6年。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老人遂向法院起诉4个子女。
老人的诉求是:两儿两女每人每月各给付赡养费100元,生病住院的费用及去世后的丧葬费由4人分摊。此外,老人明确要求,在她的生日和法定假日时,4个子女必须前来探望。如遇生病,儿女必须轮流照料。
吕甲 摄/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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