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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10月15日 星期一

出境游受损谁买单 ?

姚媛
《工人日报》(2016年10月15日 05版)

国庆长假不少人选择出国旅游,尽管大多数人都开心而去满意而回,但依然会有人在境外遭遇各种损失……

随着出境旅游的中国游客数量激增,近年来,中国旅客在异国遭遇盗窃抢劫、车祸人祸、天灾的消息屡见报端。境外旅行游客大多选择跟团游,而一旦遭受损失,因语言不通、对当地法律不了解、时间较长等问题,在当地维权成本较高、难度较大,因此旅行者往往选择回国后向旅游经营者索赔,那么旅游经营者会对旅客的损失买单吗?

自由活动受伤

该自认倒霉吗?

老张夫妇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巴厘岛旅游。到达巴厘岛后的第一天,领队和地陪按行程带旅客到住宿酒店的专属海滩区游泳。老张问领队是否可以下海游泳,领队说海浪大不建议下海,但并未拒绝他下海游泳。

老张下海后发现海上有很多漂流物,一个巨浪打来,他的右边锁骨被砸骨折。回国后老张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虽然在老张游泳前给予了安全提示,但并没有充分告知其危险性,所以应在违约责任范围内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老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应该懂得下海游泳的危险性却并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其行为具有一定冒险性,故老张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法院认定旅行社承担20%的责任。

财物房间里被盗

宾馆有没有责任?

小谢与旅行社订立合同,约定旅行社安排小谢在阿曼的全部旅游活动。小谢乘坐旅行社预定的航班到阿曼后,把随身携带的相机、钱包等物品放在入住的酒店。

第二天醒来后,小谢发现自己的相机和钱包都丢了。小谢认为旅行社安排的宾馆安保不好,没达到四星标准,要求旅行社与宾馆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在出团前已向包括小谢在内的旅客发放注意事项,提示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在小谢东西被盗后,旅行社协助其报警,已尽到了安全提示、救助义务,故旅行社不应承担责任。

从现场来看,小谢居住的房屋房锁有明显被撬的痕迹,宾馆若保安严密,应当会发现有人撬锁,故宾馆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同时考虑到房屋内有温馨提示,载明贵重物品放置保险箱,小谢没有将上述物品放置保险箱也是损害发生的原因之一,故法院最终认定小谢自行承担部分损失,其余损失由宾馆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目的国意外生变

旅游未果谁担责?

2014年8月,小胡购买了一家旅行社在卡塔尔、也门的旅游产品,双方签订合同。但在9月23日小胡入境也门当天,旅行社单方面终止了也门段的合约,拒绝提供也门境内的一切服务,导致小胡的也门段行程未能进行,并造成小胡在也门境内滞留数日。小胡认为旅行社违约,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退还也门段团费20200元并支付滞留期间的食宿费用。

2014年9月下旬,也门首都萨那的局势恶化,外交部领事司与中国驻也门使馆联合提醒中国公民尽快撤离,萨那的局势是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法院认为在此情形之下,旅行社建议小胡尽快离开也门,符合旅行社职责。按照我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本案中,旅行社已提交证据证明也门段的团费其已支付给地接社,且该费用地接社不能退还,故法院没有支持胡某退还也门段团费的诉讼请求。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旅客滞留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法院最终驳回了小胡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在司法实践中,旅游经营者赔偿旅客全部损失的情况较少,尤其是在不可抗力导致旅客财产、人身受损时。

为了减少损失,建议旅客在出境游时购买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与旅行社责任险不同,旅行社责任险仅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损承担赔偿责任,对因旅行社责任之外的意外伤害是不承担责任的。同时,提醒出境游的旅客,要学会保护自己,尽量避免去情势较乱地区,在国外遭遇紧急情况,可以及时拨打12308,向祖国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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