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
“就业扶贫车间”助就业
《工人日报》(2016年08月30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济南市近日出台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贫困村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帮助不能或不宜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济南市明确,“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与贫困劳动力签订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济南市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奖金主要用于“就业扶贫车间”的设立和管理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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