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不“搭”老板“话”就该挨罚?
山东一企业员工未评论领导微博被罚款
本报讯 (记者丛民)近日,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0余名员工因未及时评论总经理微博,而遭受 “扣1分、罚款50元”的处罚,受罚员工对此强烈不满。有员工将罚款通报截图发到了网上,立刻引发网友几乎一边倒的谴责,并质疑企业这种做法的合法性。
8月18日,该公司多名受处罚的员工告诉记者,这不是公司第一次对不评论老板微博的员工实施罚款,有的员工在一个月内受到多次罚款。一些受访员工很气愤这种不“搭”老板“话”就被罚款的做法,认为老板在微博里发表一些励志语录,仅是个人的事,与员工们所从事的工作无关。“大家没有义务和责任必须评论,用经济制裁手段逼迫职工参与非常不合理。”
公司前员工刘小姐现已跳槽到另一家企业。她就曾因没有给老板微博评论、上班没有携带印有企业标志的环保袋等被企业罚款。对此,该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赵汝信给《工人日报》记者的解释是,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是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这项规定没有具体的条文,是约定俗成的。他表示,评论领导人微博是一种宣讲企业文化的方式。
对此,受访员工们认为,宣扬企业文化可以通过企业相关平台进行,要求职工对企业管理者个人微博进行点评,这种方式似有公私不分之嫌。
该公司总经理张明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承认,处罚确有不妥之处。他表示,事前并不知道处罚一事,是下面的部门做出的。“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发展离不开员工。我们非常重视与员工的互动,4年前我开通个人微博,初衷就是想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让员工知道公司干什么,公司层面知道员工想什么。现在事与愿违。”张明表示,下一步将由公司人力部门和工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进行整改完善。
山东君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东斌强调,只有行政机关对于行政相对人具有罚款的权力,企业这样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表示,现实中动不动以罚款来“教育”职工的现象很多,根本原因是这些企业的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识,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沟通的重要性。
“企业通过微博加强与职工的联系与沟通无可厚非,但首先要以尊重为基础,体现‘以人为本’管理思想。”山东大学王忠武教授强调,要注重引导沟通,不能用粗暴生硬的行政命令和简单说教去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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