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中的“金葫芦”
中铁七局三公司项目经理靳宏路,人送外号“金葫芦”。为什么叫这么个奇怪的外号呢?听我慢慢道来。
记得有一天靳宏路在巡视工地,突然挡住了迎面开过来的一辆废钢筋车。“王林,你这个物资部长是怎么卡控的?这些钢筋能当废铁卖吗?这些钢筋都可以做梁上的安全护栏,二次利用。唉,真不会过日子!”物资部长低下了头,靳宏路则让人将废品车上可以二次利用的钢筋都卸下来。
葫芦娃扬起手中的宝葫芦,一声“收”,什么东西都收进去了。靳宏路则是什么东西都舍不得扔,总说可以利用,真不愧“金葫芦”的外号。他常对大家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提质增效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在施工中杜绝浪费。”他负责的几个项目成本控制都成为公司典范。
“葫芦”里什么都有,“金点子”也不少。记得中铁七局三公司温州市域铁路项目刚进场时,靳宏路就组织大家研究设计图纸,召开施工方案讨论会。根据当地的地质情况,南方软土地基处理成本高、沉降大,他率先提出将桥梁原来设计的支架法施工改为膺架法施工,经测算,仅此一项就节约成本1000余万元,而且有效缩短了工期;在简支梁施工时,他又大力提倡项目搞创新小发明,通过自行研制的移动模架,将贝雷梁整体移动,单项节约成本800余万元,不但提高了工效,还避免了吊装贝雷梁的安全风险。今年7月,温州市域铁路项目部作为三公司的成本控制标杆,向全公司推广。
如果事关安全,“葫芦”里喷出来的就是一团“火”。有一次,在工地检查时,靳宏路发现吊车的一个支腿至泥浆池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当即对安全环保部长杨振江“喷火”了。“像这种安全隐患,一定要坚决整改到位,决不能有侥幸心理。我们干工程的,一是要命,二是要脸,三才是赚钱,安全工作是‘人为本,树形象,促效益’的大事,一定要从骨子里高度重视起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脸上火辣辣的。
跟靳宏路干久了的人,都明白他所坚持的原则:“在一线施工,只有抓好安全质量,最终让项目盈利,让兄弟们有钱挣,让企业有发展,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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