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新罗区法院与工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构建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
《工人日报》(2016年08月05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日前,在福建省龙岩市总工会介入下,龙岩某公司拖欠183名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案件已执行到位300万元,余下部分正在积极跟进中。
此前,龙岩市总工会接到职工信访,称该公司2014年底就开始欠薪,其中2015年1月至8月的工资公司已经出具欠条,但迟迟得不到兑现。龙岩市总和新罗区总立即介入,引导职工走法律程序,并通过多元化调解机制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新罗区厂矿、企业用工多,劳动纠纷也相应较多,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新罗区法院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为此,新罗区法院与区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探索职工维权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劳动纠纷。
依托“调解超市”和“劳动争议调解室”,不断完善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及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进一步推进律师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纠纷的工作机制。在新罗区法院“调解超市”综合大厅和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建立志愿者律师队伍,参与劳动纠纷调解。完善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机制,进一步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劳动争议纠纷委托“劳动争议调解室”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法院将案件委托工会调解室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出具民事调解书。
法院与工会、司法行政机关、劳动行政部门协调配合,把审判工作融入对劳动争议纠纷的综合治理之中,让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12年8月,区法院与区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维护职工权益新机制的实施意见》,设立一庭一室专门机构维护职工权益,建立工会陪审员参审、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司法确认制度。此外,开辟职工维权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采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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