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视点周】流浪之家
吴泓洲
《工人日报》(2016年07月16日 07版)

今年50岁的刘淑清,2000年曾创办吉林省首家接收孤寡老人、儿童、残障的免费福利院。2005年,福利院拆迁后,她又带着100万元拆迁补偿款,再次开办了一家福利院。
刘淑清的父亲患有精神疾病,年幼时,她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不堪忍受折磨的她,18岁起离家流浪。
20岁时,她被好心的杨树丰带回了家。“那天下着大雪,我在长春一个商店门口蹲着,他给了我件军大衣。直觉告诉我他是个好人,我毫不犹豫地跟他回了家。3个月后,我们就结婚了。”刘淑清说。
1997年,二人用积蓄开了一家饭店,生意越做越大,日子越来越好,每年有几十万元的收入,一双儿女围绕在二人周围。
有一次,刘淑清和杨树丰在市场上偶遇一位老人正在捡菜叶,让她回想起当年流浪的岁月。
二人把老人带回家,发现他患有老年痴呆症,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二人不忍心再让老人流落街头,决定把老人留在家中,期望老人家属会来找他。就这样不到一年时间里,刘淑清和杨树丰陆续收留了6个人。随后,二人决定投资成立福利院,接收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办福利院已经16年了,现在的刘淑清疾病缠身,但她依然笑着说,“我闲不住,我就得干活,不能让他们再次流浪社会,这里就是他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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