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一项调查显示
灵活就业人员急需补齐社保短板
本报讯(记者邹明强)日前,湖北荆州市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的一项调查显示,社保不足成商贸服务业灵活就业人员“最盼、最急、最忧、最需”解决的问题。缺乏社保导致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抗风险能力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众在商贸服务业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为了解商贸服务业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状况,荆州市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近两年分3个批次按行业对所属30家企业、30家个体商户的从业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和座谈、走访等形式。
调查显示,荆州市商贸服务业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为主,其灵活就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商贸零售业、餐饮酒店业和居民服务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占多数,基本上从事基础性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工作,收入普遍偏低,个别甚至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调查还显示,商贸服务行业存在相当数量的临时性就业和多元化就业现象,未签订劳动合同现象比较普遍。商贸服务业除劳动合同工外,普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退休退养或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学生实习及勤工俭学人员,员工流动性平均在40%左右。
调查发现,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只有少数私营企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少数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自己缴费后再由单位报销的方式,或者用工方在工资里以货币方式给予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大部分私营企业特别是个体商户存在经营不稳定、职工工作不稳定和收入不稳定等问题,雇主一般只明确工资待遇,不愿为雇佣人员承担社会保险费用。
对此,报告提出,商贸服务业灵活就业人员急需补齐社会保险短板。尤其在工伤保险领域,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雇工)应该参加工伤保险,但实践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还有一定难度。荆州市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为此建议,有关方面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降低商户成本,以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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