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要债实行窃分文未得也获刑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16日 05版)
本报讯 用简易开锁工具打开他人家房门后入户行窃,被抓后却谎称是去找人要债。近日,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曲某涉嫌抢劫罪、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曲某因抢劫罪获刑三年,王某因盗窃罪获刑九个月。
2015年6月的一天,事主王女士到楼下扔垃圾时看见两个陌生男子进入自家所住的单元楼楼道。当她扔完垃圾上楼后,发现那两个男子正在用东西开自己家的房门,于是悄悄下楼打电话报警。
开门的两名男子就是曲某和王某,他们用简易开锁工具打开了王女士家的房门,进屋就开始翻东西。王女士报警几分钟后警察赶到。曲某和王某听到屋外楼道里有人说话,就准备往外走,还拿出了一把折叠刀。曲某拿着折叠刀冲在前面,王某跟在其后。
二人跑到楼道门门口时,曲某拿着折叠刀一边向人群比划,一边喊着:“都给我让开”,并跑了出去。跟在后面的王某当即就被抓住了。经过一段追捕,曲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曲某、王某二人均辩解是去找人要债,但供述之间相互矛盾。
虽曲某、王某二人分文未得,王某的行为亦构成盗窃罪,属于犯罪未遂。曲某因在逃跑过程中持刀威胁,抗拒抓捕,其行为转化为抢劫,亦属于犯罪未遂。(王爱平 崔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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