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6年04月09日 星期一

“闹”伴娘 进班房

喝多了,开玩笑”、“传统习俗”都不能为违法犯罪开脱

□李 鲲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09日 07版)

近日,明星包贝尔婚礼上的一段“闹伴娘”视频被迅速传播,由此引发有关尊重女性的舆论讨伐。生活中,“闹伴娘”闹不好引发纠纷的事情不在少数。

“闹伴娘”被认为是“闹洞房”的一种变体,而我国古已有之的“闹洞房”习俗一直饱受诟病,如今在很多地方仍普遍存在。由于伴娘大部分是年轻未婚女性,且大多长相俊俏,常常成为“闹洞房”时的“软柿子”。有的地方因为闹婚礼形式太恶俗,甚至到了没有人敢做伴娘而催生租赁伴娘业务的程度。

闹过火就是犯罪

事实上,伴娘不是“闹着玩”的,闹得尺度太大,不仅可能惹上官司,还可能被判违法犯罪。

近年来,全国各地恶俗婚礼闹伴娘案例层出不穷。其中的很多行为、仪式都有猥亵、侮辱妇女的嫌疑,由此造成的朋友失和、亲人反目、毁坏财物、伤人判刑的事件不胜枚举。

如2013年山东泰安闹伴娘事件就曾轰动一时。16岁的小丽因为长得漂亮,被同学邀请作为伴娘参加婚礼。婚礼期间,十几名男青年将小丽带到婚房隔壁的一间卧室,锁上房门,压倒在床,上下其手,随后扒光了小丽的衣裤……

事后,小丽的父母报警,6名涉案人员均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获刑,被判处一年到三年不等的刑期。

强制猥亵罪是一种违背他人性的自主决定权的犯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很多人都有种误解,认为猥亵行为的实施主体就是男性,只有男性对女性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才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实际上,强制猥亵罪的行为主体不限于男性,女性如果对他人实施了强制猥亵的行为,也可以构成此罪。

新郎也不能随意闹着玩

此外,2015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修改,将强制猥亵罪的侵害对象由妇女扩大到“他人”,也就是说,强制猥亵男性也可构成强制猥亵罪。

比如,此前有人闹洞房期间将新郎衣裤当众扒光并且捆绑,后将新郎锁进衣柜中。这样的行为可能涉嫌强制猥亵、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

猥亵行为一般是指强行触摸身体私密处,强行脱光衣裤,强行搂抱接吻等,也包括强迫他人对自己实施猥亵行为或者强迫他人观看别人实施猥亵行为。刑法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强制猥亵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在人数众多的婚礼现场或者纠集多人实施的具有猥亵性质的“闹洞房”、“闹伴娘”行为,可能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当众实施猥亵行为,在较为隐蔽的地点,只有行为人和“被害人”在场,仍旧可以构成犯罪。

醉酒、习俗不能免责

如果“闹伴娘”超出猥亵行为包含的内容,则可能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

2013年,浙江嵊州女孩小芳应邀当伴娘,结果两名伴郎张某和王某趁小芳醉酒,将她带到宾馆,轮流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嵊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和王某有期徒刑十年两个月。

2015年在山东,新郎被朋友赤身裸体用胶带捆绑在树上,同时在身上挂满鞭炮并点燃,这样的行为如果造成新郎受到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伤害朋友情谊事小,那些“开玩笑”的朋友可能因触犯故意伤害罪而负刑事责任事大。

婚礼本是新人受到祝福、分享幸福的仪式和场合,受中国传统酒文化的熏染,参与婚礼的宾客免不了多喝几杯。但是,如果在婚礼过程中“闹洞房”、“闹伴娘”行为过度、形式过火,却想以“喝多了,开玩笑”为借口,或是以“传统习俗”为自己开脱,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大错特错了。

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玩笑、习俗更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

因此,“闹洞房”、“闹伴娘”应当把握好尺度,以调动婚礼轻松愉快的氛围为主,避免低俗过激的游戏和行为,导致“闹了洞房,进了班房”。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