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试行“院长回归法庭”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09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李娜 通讯员刘方祺)4月6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二审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史志君时隔多年后再次回到审判长席位当庭断案。据悉,这是成都法院为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探索性推出“院长开庭周”制度的具体呈现,未来成都中院及其20个基层法院的行政领导必须保证每月固定一周时间“回归”法庭。
成都法院近期出台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等院领导每月固定一周的时间,专门从事开庭、撰写裁判文书等审判工作。同时创新设置行政事务替代处理机制,形成院长AB角,除特殊原因外,分管副院长在“院长开庭周”期间,因开庭、撰写审理报告和裁判文书等办案原因,不能参加各类外部会议或履行其他行政管理职能的,根据院党组确定的分工,由其B角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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