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力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单独协商为主 行业集体协商为辅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记者近日从青海省总工会了解到,青海省总结合中小型非公企业劳动关系多元化、复杂化实际,紧紧抓住工资收入这个职工经济权益的核心,探索工会参与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截至目前,全省共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100份,覆盖企业2873家,覆盖职工94599人;签订行业性工资专项协议109份,覆盖企业2922家,覆盖职工72256人。
据悉,青海省总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省委、省政府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考核目标。发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主导作用,针对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协商相结合的办法,联合制定下发工作意见、召开工作会议、组织调研、汇集数据、工作考核,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工会推进、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为促进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稳步推进,青海省总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全省工会加强与政府多部门的联动配合,引导企业响应工会“要约”,依法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目前,西宁市在78个乡镇(街道)成立了地区工会,建立行业工会63家;海东市工会已在餐饮、出租车、药品经营等10多个行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覆盖300多家企业。
据青海省总工会副主席付东明介绍,全省工会扎实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构建起以“企业单独协商为主、行业性协商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工资集体协商网络,重点就企业经营状况、职工工资收入、工资支付方式以及职工工资增长情况等进行走访调查并给予现场指导,使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顺利推进。
同时,各级工会以实施要约为前提,针对行业内部在工资标准、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确定工时劳动定额、保障劳动时间,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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