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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3月12日 星期一

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小组讨论专题研究“最热”话题

呼吁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妥善安置

《工人日报》(2016年03月12日 01版)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陈晓燕 彭文卓)全国两会开幕以来,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的话题在工会界委员中持续发酵。今天下午的小组讨论中,工会界专门聚焦这一主题,近20位委员发言,为做好职工安置和就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言献策。据悉,各界别小组专门利用半天时间,围绕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言献策,是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展界别协商的一次创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阎京华、焦开河列席了小组讨论,听取了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

“武钢安置职工时坚持‘一人一策’、积极协调内部转岗、自愿离岗待退休、加快发展多元产业。”来自武汉钢铁股份公司的袁伟霞委员在介绍本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安置职工的做法后,建议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采取培训帮助、再就业帮扶、鼓励创业等方式,做好职工再就业工作。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李长印委员则认为,应采取多重组、少破产,建立灵活用工制度,为富余人员提供培训等方式,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公开公正地推进改革。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刘学良委员提出,要维护一线职工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和话语权,通过职代会,把去产能的情况、造成的损失、职工安置情况跟职工说清楚,并保障一线工人的基本生活水平。此外,允许去产能企业实行内退制度,以及对有能力有水平的工人进行创业支持等。

“安置职工,政府必须发挥兜底作用。”湖北省委副秘书长应代明委员建议,应支持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升级,特别是在企业税费、利息、政策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

曾担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的吕黄生委员提醒,对于分布在偏远地区的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应更多关注再就业问题。“60后、70后可能是此次改革的主要群体,他们上有老下有小,经受不起失业,因此不能一刀切。要综合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流调整。”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组织责无旁贷。”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原主席董秀彬委员提出,要以职工为本做好顶层设计,发挥职代会和集体协商的作用,推动依法依规做好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同时,通过精准施策,帮助职工渡过难关。特别要关照特殊工种职工,兑现提前退休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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