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重奖创新人才
《工人日报》(2016年02月29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 吴铎思)聚焦人才激励、创业扶持、台湾人才引进和综合保障体系四大方面,厦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给众多创新创业者送上大礼。
据了解,该措施将建立全覆盖、市场化的奖励标准,即根据企业贡献和人才等级,针对人才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层次给予奖励。企业聘任年薪30万元以上的中高端人才,只要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就可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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