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落地 “盼”配套规定跟进
《工人日报》(2016年02月27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反家庭暴力法创设了一些新的法律制度,比如,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快研究出台相关的配套规定,以进一步细化法律的规定。”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陈佳林对《工人日报》等媒体记者表示,反家暴法将于3月1日实施,有关方面应加强宣传、出台相关规定和开展培训工作。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也呼吁尽快出台配套法律。他举例说:“反家暴法规定了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强制报告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个责任是什么,如何追究,都没有规定。”
对于法律的落实,李明舜认为除了配套法律法规的出台,还需要执法、司法人员态度的转变。公安机关站在反家暴第一线,过去法律手段少、当事人反悔等情况影响了办案人员反家暴的积极性。此次反家暴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反家暴的职责,赋予了公安机关更丰富的反家暴手段,因此特别强调“要把反家暴纳入公安的业务培训和统计,以此来进一步提高公安人员应对家暴的能力和积极性。”
陈佳林还表示:“培训是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希望各个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以及有关方面,能够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培训,使这部法律的规定真正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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