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完善环评制度
重点解决规划环评落地难题
《工人日报》(2016年02月26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为创新环评制度与改善环境质量,环境保护部近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环评制度性文件,主要包括《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内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表示,这些制度安排是对《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落实。这批制度安排的首要重点是推动规划环评落地。规划环评是预先控制的龙头。当前,规划环评落地难已经成为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发挥的“拦路虎”,如果不尽快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上实现大的突破,不能在参与宏观综合决策、优化空间布局和严格区域环境准入方面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大范围的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将难以遏制。
潘岳说,除了规划环评,还要对建设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的实时控制即“过程严管”,把环评贯彻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为此,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潘岳指出,事后控制体现为“后果严惩”,这是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的根本保障。长期以来,规划环评“编而不评”“未评先批”“评而不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未验先投”等现象屡禁不绝,既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突发环境事件的罪魁祸首,也是布局混乱、产能过剩、开发无序的主要原因,必须尽快建立责任追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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