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特稿】处罚员工休得“无理”
□张伟杰
《工人日报》(2016年01月23日 05版)






“除了生死都不是大事”,可在职场中,“面对生死”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处罚才是天天高悬员工脑后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开除”、罚款,要么事关“前途命运”,要么直接决定钱包“体积”,哪一项罚在自己身上都“疼”得慌。
可是,员工也并非用人单位“想罚就能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可以行使相应的管理权,可要处罚员工也得“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合理合法、合程序地进行。
今天,我们梳理盘点了一些现实中多见的“开除”、罚款案例,从中可以发现,用人单位并非不可以处罚违纪违规的员工,但要“正人先正己”、依法处罚,否则,即便单位有理,最后也变得无理了,既“丢了人”,还要赔钱。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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