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煤矿:管理人员履职不力要“埋单”
《工人日报》(2016年01月22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国 通讯员徐兵)近日,重庆能源集团石壕煤矿推出“管理人员安全履职缺陷埋单”制,对管理人员在安全履职中的工作失误进行处罚,金额从50元至2000元不等。
据介绍,该制度埋单内容涵盖安全履职内容63项,负责埋单对象为生产科室管理人员、基层队干部,具体内容包括:对于基层队干部日常下井时间少于4小时,跟班时间少于8小时,现场安排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隐患,未将队安全管理办法落到实处等情况的,将处以50元至200元的经济处罚。
对于基层队干部、科室管理人员重生产轻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安全履职弄虚作假造成事故,跟班1月内出现2次骨折伤,违章指挥,井下睡觉,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制组织生产,无措施作业,制定不合理的生产激励办法,跟班出现特别严重的违章和集体违章,未做到“三同时、三不生产”等情况的,将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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