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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新闻特写】“这事工会管定了!”

□本报记者 柳姗姗 彭冰
《工人日报》(2016年01月08日 02版)

近日,辽宁籍农民工胡兆利代表7名工友,高兴地将一面锦旗送到长春市朝阳区职业化工会主席张玉晶手中:“真没想到,找到工会才15天,被拖欠了1年的工资就要到手了,要是没有工会的帮助,这讨薪之路还不知要走多久呢!”

胡兆利和工友都是辽宁海城耿庄镇大甘村村民。2014年10月3日至2015年1月10日,他们在包工头带领下,在长春某银行做电工工程,但工程结束近1年了,工资仍没拿到手。日前,他们7人一起来到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工会反映情况,接待他们的正是张玉晶。

张玉晶向记者回忆了这件事情的大致经过。

当天,了解情况后,张玉晶立即前往这家银行进行核实。见到银行负责人后,这位负责人却无奈地表示,银行早就把工程款打给了承包商。

正交谈间,承包该工程的老板闻讯赶来了。他说,当时之所以不给这几名农民工发工资,是因为他们说不干就不干了,撂了挑子。“我的损失怎么说?这事与工会无关,你不要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职责,这事工会管定了!”张玉晶表示:“据我了解,承包方当初没与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这本身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至于职工突然离职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还要说没签劳动合同,如果当初签了劳动合同,并在条款中明确违约责任及所承担的经济赔偿,事后怎么办就非常清楚了……”

经过2个多小时谈判,老板终于松口,同意给付拖欠的工资,但要扣一部分作为补偿。张玉晶不同意,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拍拍良心,农民工干活容易吗?他们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他们是你的亲人,你咋想……”

接下来的几天里,张玉晶继续反复与工程承包方协商。精诚所至,老板最终同意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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