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
“全面两孩”有望明年元旦落地
《工人日报》(2015年12月22日 03版)
本报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张伟杰)今天上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两孩”明年元旦即可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决策部署。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要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涉及生育政策的条款以及相关配套规定。
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草案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在调整完善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方面,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草案还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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