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4类人员免试职称外语
《工人日报》(2015年12月18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 马学礼 通讯员 吴博)近日,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6年开始,14类专业技术人员免试职称外语。
《通知》规定,在县(区、市)、乡镇(街道)和社区等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组织选派援外的人员,从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保留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等14种专业技术人员免试外语。
《通知》同时规定,凡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人员,一律取消有效期的限制。申报同级别第二职称、套评职称时原外语成绩可再次使用,其他情形的外语成绩只能使用一次。隶属于自治区、地级市的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所在地在乡镇基层的人员,免考职称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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