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调查报告显示
部分网购商品到货时间迟缓
《工人日报》(2015年12月18日 04版)
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杨召奎)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的《部分“双11”网购商品到货、退货、退款情况调查报告》显示,今年“双11”网购商品到货情况总体顺利,94款商品中,仅有1款未到货;电商平台和商家“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良好,但个别电商平台退款方式欠妥;部分电商平台和商家提供发票或票据情况不容乐观。
报告指出,部分商品到货时间迟缓。网购商品到货时间最慢为19天,商家解释因“快递爆仓,打回重发”延误了时间。对于1款未到货商品,中消协工作人员主动与商家取得了联系,但被告知“包裹遗失”,工作人员直接申请了退货。
报告同时指出,个别电商平台退款方式欠妥。本次样品购买时,中消协工作人员采用了现金、支付宝、银行卡、平台账户等多种支付方式。然而,在“七日无理由退货”操作退款时,个别电商平台却将相关款项设置为优先退至平台账户或置换成虚拟货币,而不是按照消费者支付的方式对等退还。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网购商品不提供购物发票或购物单据。93款商品中,46款提供了发票(38款为纸质发票,8款为电子发票)。未提供发票的47款商品中,15款提供了购物清单或收据,其余32款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工作人员主动索要发票后,相当多的商家表示可以补开发票,但消费者要承担发票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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