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县法院:
为农民工讨回10万元工资
《工人日报》(2015年12月17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 通讯员申辉昌)近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携带10万余元现金,驱车来到该县东和乡宋家庄村,挨门逐户为赵某等10名农民工送去被拖欠的工资10.3万元。
2012年4月,被告雷某经层层转包,承包了互助县北山地区某单位二层办公楼项目,雇用赵某等10名农民工去建筑工地打工。工程竣工后只为农民工结算了部分工资,其余工资因故迟迟领不到手,10名农民工眼看着自己的辛苦钱要“打水漂”了。
11月2日,10名农民工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找到了互助县法院请求为其“做主”。该院领导随后得知该工程还有10万元的维修保证金未结算的情况后,帮助农民工讨回被拖欠3年之久的辛苦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