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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12月06日 星期一

【民生视点】谣言能否止于1000万元索赔?

□石述思
《工人日报》(2015年12月06日 02版)

近日,两段和谣言有关的公案引人围观。

第一段是中国首富王健林将公众号所有者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删除侵权文章、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北京市朝阳区法院18日已经受理此案。王健林诉称,今年11月12日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王健林名义,发布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

第二段则和马云有关。阿里巴巴集团于11月25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起诉今晚报、福建省益红大白毫茶叶有限公司“在新媒体刊登不实内容的行为”,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分别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古人云:“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由此可见,谣言可谓是人类的老朋友。只不过如今谣言传播的形式渠道变了,成为了互联网屡禁不止的一个社会难题,并与利益紧密捆绑在一起,花样百出,兴风作浪。

在谣言“一人成虎”的全媒体传播时代,如果还奢望谣言止于智者,显然是痴人说梦。

面对这个恶毒的互联网杀手,我们不提倡以暴制暴,但绝不能容忍它继续恶意滋生,肆意侵权。

现代社会,一个能让人内心免于恐惧的武器是法治。

但针对企业维权并依法提出的高额索赔,我们还是看到了这些:1000万元索赔,你逗我呢?开什么玩笑,我发个微信文章有这么严重吗?文章也不是我写的,只是我随手转发的;文章都是我网上摘抄的,这不能怪我吧?

在互联网监管日益走向法治化的今天,如果还这样自以为是的话,那就不仅是弱智的问题,而是彻底的法盲了。

要知道今天万达、阿里怒战谣言是忍无可忍的一次爆发。

企业与谣言的抗争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已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相比万达、阿里今日的千万元索赔,实则从今年年初以来,屡遭谣言侵袭的食品企业就不断地对谣言发起抗争。肯德基、娃哈哈、康师傅等食品企业长期遭受谣言的袭扰,加上公众长久以来形成的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焦虑,所以每次谣言来袭,食品企业都承受了巨大的名誉损失与经济损失。娃哈哈就曾因谣言损失200多亿元,而康师傅更是在短短数日内蒸发数10亿元市值。而这些谣言背后的始作俑者,甚至是产业链化的谣言加工厂,在利益诱使下,借助网络谣言打击企业,令人震惊。更为可悲的是,一些不明真相的媒体、自媒体被谣言所利用,间接成为造谣一方的帮凶。

当企业屡次遭受谣言攻击,屡次公告澄清无效,声誉饱受重创之际,其唯一能做的也只剩下用法律还自己清白,让谣言收声。“在情感上我们绝对不愿与个人对簿公堂,作为谣言受害者,我们顶着压力寻求法律的帮助,也是希望可以给饱受网络谣言困扰的食品企业找到一条自立救济的道路,维护一个干净健康的食品安全舆论环境。”这是某食品企业在起诉谣言传播者后的一次表态,没有咄咄逼人的强势感,更多的是企业面对谣言的无奈与无力。

这场旷日持久的谣言之战,靠某一个企业或几个企业不可能赢得胜利。

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加入这场抵抗谣言的拉锯战。从谣言不违法到谣言违法,再到如今的谣言可能被重罚千万元;从以往造谣、传谣者的侥幸心理,或者仅道歉我又没有什么损失的心态,到随着这些巨额索赔案例的增多而改变。

当企业对谣言零容忍,当媒体对谣言严格自律,当社会对造谣者自觉抵制之后,那些传谣造谣者背后的黑色利益链以及利益所得者,一定会对法律心存敬畏,不再肆意铤而走险。

归根结底,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拥有智者的心态与辨别力。谣言止于智者远远不够,必须有让谣言止于1000万元这把法治利剑的护佑。

今年10月底,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微信微博发假消息最高可判刑7年。

最后友情提示:如果你觉得1000万元难以承受,如果你认同自由的可贵,请珍爱生命,远离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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