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总
推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工人日报》(2015年12月0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马学礼 通讯员邓树琪)近日,针对患病职工因病致贫现象日益突出而工会帮扶资金有限的实际,宁夏固原市总工会大力推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据介绍,固原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采取自愿原则,全市未达到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职工患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在3000元至5000元的,按照30%给予补助;5000元至1万元的,按40%给予补助;1万元至3万元的,按照50%给予补助;3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60%给予补助;5万元以上的,按照7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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