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总引入司法确认维权
《工人日报》(2015年11月21日 06版)
本报讯 (通讯员张来周 记者毛浓曦)西安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近日运用“司法确认”程序,成功调解了一起经济纠纷,维护了农民工刘原的合法权益。
2014年8月24日,刘原在西安某废铁收购站工作时,被切割机压伤左手大拇指,导致粉碎性骨折。收购站老板赵豫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刘原在与赵豫协商申报工伤和赔偿时发生了分歧。刘原遂来到西安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求助。
该中心信访室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员来到废铁收购站调查。老板赵豫说,刘原受伤系违反操作规程所致,并且自己已支付了刘原住院期间的全部治疗费、护理费和生活费。而他的收购店于2012年已经注销,他与刘原之间是雇佣关系,刘原不属于工伤。
经中心信访室分析,双方确实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但仍告知赵豫,按劳务责任纠纷处理,也应向刘原做出赔偿。随后,经双方同意,西安市总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赵豫向刘原赔偿人民币40000元,住院治疗时赵豫已向刘原支付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共计20300元,其余19700元达成协议后一次付清。
协议签字后,双方担心对方日后反悔。针对这种情况,工会职工纠纷调解委员会委派工作人员,代理双方当事人依法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并且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司法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