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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一

建立联动机制 职工陪审员参与 实施调判结合 召开三方联系会

沈阳:劳动法庭“四举措”化解纠纷

《工人日报》(2015年11月13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刘旭)建立多方联动机制、职工陪审员全程参与、实施调判结合、定期召开联系会……日前,在沈阳市总工会推进劳动法庭建设现场会上,沈阳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周荣生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劳动法庭的设立为及时解决劳动纠纷发挥了很大作用。

当前,劳动纠纷案件取证难、程序多、周期长等问题长期困扰职工。为更好地化解劳动纠纷,2014年7月8日,沈阳市皇姑区法院成立了辽宁省第一家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法庭。劳动法庭设有庭长1名、副庭长2名、审判员10名、书记员11名和人民陪审员19名。

劳动法庭建立了法院、工会、仲裁委等多方联动机制。法院利用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双方矛盾问题上的优势,利用仲裁委和人社局在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缴纳、工伤认定等业务优势,积极联系,分工负责,高效、便捷地化解劳动纠纷。

职工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全程参与。劳动法庭将工会推选的经验丰富、专业素质强并有一定社会阅历的陪审员和调解员充实到法院审判组织中,在案件审理中,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参与调解,最大限度化解纠纷。

调判结合,快速化解劳动纠纷。针对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充分发挥与工会的诉调对接,开启“绿色通道”,由工会派人进行先行调解,对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

定期召开法院、仲裁委、工会三方联系会。皇姑区法院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区总工会三方定期组织案例研讨,及时通报劳动争议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协调处理仲裁审判两级的裁判尺度。

前不久,劳动法庭受理了一物业公司拖欠16名农民工劳动报酬一案。立案庭接到起诉材料后,快速转交劳动法庭,法院庭前审阅卷宗发现,该案法律关系简单,追索劳动报酬数额较小,于是首先通知工会组织派人参与调解。工会调解员耐心调解,又同法院办案人多次与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联系做工作,让农民工很快就领到了劳动报酬。该案审理周期只有5天,大大缩短了劳动者的维权时间和成本。

截至目前,劳动法庭共受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1083件,已审结案件750件,结案率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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