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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11月07日 星期一

山东一房两卖有望最高赔1倍

《工人日报》(2015年11月07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住建厅、省工商局联合发布新版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版)》、《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版)》、《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山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据介绍, 新版《合同》将老版的“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改为“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完成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现售版、二手房也是如此。通过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可以有效防止出现一房多卖、当事人权益缩水等情况发生,并能查明商品房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况。

《合同》在“商品房基本状况”条款新增“抵押情况”,开发商需填写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抵押注销,并说明抵押权人、债务履行期限等信息。在合同“附件三”中,开发商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合同》新增“房屋的房屋权利状况承诺”条款,开发商须承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须在15日内退还全部房款,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这些内容,将更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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