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观察】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的是与非


李向新/CFP
10月25日,国家旅游局网站首页上出现了一则题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的提示:“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该提示引发舆论热议。游客损失钱财,受了气,为何最后还要受罚?低价旅游背后到底还有哪些猫腻和是非?
10月25日,国家旅游局网站首页上出现了一则题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的提示,在提示中明确表示,“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游”损失钱财,受了气,最后自己还要受罚?此则提示一出,立刻引起了舆论关注。
“低价游”频现纠纷
近期,因低价游出现的旅游纠纷持续不断。
9月15日,福州市晋安区60名老人报团港澳游,在香港某地下商场内,当地导游和商场方将大门锁住,并要求“每人必须消费满1万元才可以离开”。在扣留过程中,导游称,“你们没有身份证件,不买东西,就别想回家。”该旅行团60岁以下老人报团费用为950元,60岁以上的报团费用为1150元,是典型的低价旅行团。
10月,媒体曝光,有老年游客从安徽合肥赴云南旅游,团费200元,往返双飞。结果,在商店内购物,平均每人花了4000多元,最多的花了2万元。1700元买到的银筷子,当地商家网店价格仅为30元到300元之间,而1700元的螺旋藻,实际价格在100元到400元之间。
贪图一时团费便宜,低价游的游客们付出了比实际旅游成本多出许多的金钱代价,而且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旅游体验。而如果不贪一时便宜报正规旅行团,其团费支出远不及低价游的购物支出,且拥有更好的旅游体验。
事实上,个别旅行社推出低价游,是试图用低价格吸引消费者报团,之后再用高价购物返点回本。而《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而在低价游纠纷中,游客们损失的往往不只是金钱,曾有游客在参加低价团后,因旅游纠纷被滞留海外。
在很多低价游纠纷事件中,上当者以不擅长使用互联网的老年人居多。有“90后”游客告诉记者,自己和周边人很少会在报团旅行时随意购物,因为“所有的商品价格都可以上网查,网上价格比店里便宜,还送货上门省得托运,谁还会进店买?现在早就不是‘过了这地方就买不到这特产’的时代了”。
国家旅游局曾针对低价游陷阱,提醒游客警醒,“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可参照旅游主管部门及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旅游成本指导价,选择高于指导价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
中国旅游协会和中国旅行社协会则搭建了“全国重点城市热点旅游线路价格参考平台”,可供游客参考。
报价因素有很多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而合同内容中应当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合理低价游往往从签订合同这一环节就开始了。有的低价游旅行社称“价格过低不好签合同”,也有的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是虚假合同,即“经营者为规避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先与游客达成某种默契,而后通过变更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使游客在不知不觉中受骗上当”。而这也是此次国家旅游局提示的处理低价游游客原因。
但是,究竟什么样的旅游价格算“低价游”,游客却难以分辨。有旅行社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淡季和旺季,前往旅游目的地的机票和当地住宿费用大为不同,以海南为例,春节期间的宾馆价位往往在四位数一晚,而平时淡季则只有三位数一晚,因此,旅行社所支付的成本是大不一样的。淡季游客少,为了确保流水,团费价格往往比旺季低出许多。
并且,不同地区因气候不同,淡旺季不一。“比如同样是春节,对于海南、广西等地来说就是旺季,因为当地气温正适合北方游客南下,但偏北的山地景区,游客就会减少,因为太冷了。”
对于同一旅行目的地而言,不仅不同时节价格不同,不同的住宿条件、交通方式价格也不一,甚至在同一旅行团内,不同团友支付的团费往往也不一样,因为他们的出发城市不一,往返机票价格不一样。
除此之外,有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还有一种特殊的低价情况即“掉位”,“比如一个团20个人,突然有两个不来了,一路上的交通餐饮食宿都是按20人订的,那么,这时候为了尽快凑足人头,避免损失,补充进来的那两个人,价格可以非常低。因为,有没有他们,成本都是一样的。”
“掉位”的情况有时出现在出境游团队,“比如,一些国家对不同领事区的签证者,或同一领事区不同省份的签证者,所需要的材料不同。旅行社在找游客临时‘补位’时,自然优先补上签证材料更好的,价位当然也更加优惠。”
甄别“低价”不容易
那到底什么样的价位算“不合理低价游”呢?国家旅游局于今年十一黄金周之前发布的《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有五种行为被认为是“不合理低价游”:
“一是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二是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是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四是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但《工人日报》记者登录“全国重点城市热点旅游线路价格参考平台”发现,相关旅游线路信息并不全面,出发城市只有9个可以选择,四个直辖市中仅有京沪两个可选游客,甚至连深圳、杭州等大型城市也不在选项之列,且无法查询出境游信息。而以出发地为北京市为例,目的地选项仅有“哈尔滨、厦门、桂林、保山、昆明、三亚、成都、南京”8个城市。
记者以北京到昆明的线路进行查询,对于旅游资源丰富的云南省,仅能查询到“北京-昆明-大理-丽江”这一条线路,如果游客在此线路上多去一地香格里拉,价格即无参考价值。去云南其它旅游名地如西双版纳、腾冲等,也无从参考。三星级的“昆大丽”线,11月的参考价格为3500元~5600元,住宿标准为三星。而记者则在一家知名旅游网站上发现,同样的线路,价格普遍在2000元上下,且全程五星级住宿,几乎没有高于指导价的报价。
北京的王先生曾从这家旅游网站上订购“北京-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七日游,价位不过2700元左右,三晚五星,因为是淡季。“每顿饭都吃得不错,该去的地方都去了,全程就两次购物,一次是在丽江买螺旋藻,另一次则是回昆明买玉。这两个项目都是写在合同里的,而且导游不强制,自己随便逛,绝大部分游客什么都没买,就当欣赏了,导游也没说什么。”
与实际价位脱节且信息不全的官方价格信息,能否为处罚“低价游”提供执法评判依据,不言而喻。除此之外,与旅行社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的游客,甄别“虚假合同”更是难上加难。
对于游客而言,避免低价游陷阱,关键之处仍在于合同。国家旅游局也提醒游客,“参团旅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旅游者参团旅游的,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而在购物时,“要自愿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朱慧卿/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