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
外来工可申请临时救助
《工人日报》(2015年10月27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矫超)日前,为完善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青岛市城阳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规定称,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紧迫性、临时性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可申请临时救助,其中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在救助标准上,对因患重大疾病等突发、意外事件的家庭,救助金额视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确定,原则上每户年度内救助不超过2次,每次救助不超过1万元,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2万元;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范围内的重度残疾家庭、单亲家庭,其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视情况实施差额救助,原则上本科不超过5000元,专科以下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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